记者日前从绥德县获悉,去年该县积极扶持和指导黄土地艺术团、绥德汉唢呐团、绥德县文工团、陕北民歌合唱团等民间艺术团体在演出业、文化娱乐业、文化旅游业等方面开展业务,实现收入1752万元,较2010年净增长30%。 另悉,去年绥德县被文化部授予2011—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“秧歌之乡”“唢呐之乡”“民歌之乡”“石雕之乡”“剪纸之乡”。该县名州镇被确定为省级文化旅游古镇。